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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 of New Drugs

藥物建議委員會審議申請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的新藥物和新的治療用途。委員會每三個月(即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舉行季度會議。醫管局沒有限制委員會每次會議所處理的入藥申請宗數。

 

醫管局作為受公帑資助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其藥物名冊的涵蓋範圍應根據臨床服務的需要而釐定。所有入藥申請應由醫管局的臨床醫生呈交至藥物建議委員會審議。藥物建議委員會不會接受藥商遞交的入藥申請。

 

藥物建議委員會採用實證為本的方針和依循藥物的安全性、療效和成本效益三大原則,評審入藥申請,並會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國際間的建議和做法、科技的轉變、疾病狀況、病人用藥的依從性、生活質素、用藥的實際經驗,以及專業人士和病人團體的意見。

 

獲委員會推薦的新藥物和新的治療用途會於會議後三個月內納入藥物名冊。公眾可於醫管局藥物名冊的互聯網頁內取得委員會的會議議程,日程和審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