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册分类及收费 - 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
医管局自2005年起实施药物名册,目的是透过统一公立医院和诊所的药物政策和用药,确保病人可公平地获处方具成本效益,并经验证安全和有效的药物。现时,药物名册内的药物分为下列四类:
通用药物
经证实对病人有关临床情况适用和有效,并可供一般使用的药物。公立医院和诊所提供这类药物时,会收取标准费用。
专用药物
在特定临床应用下经专科医生特别授权使用的药物。如这类药物是在特定的临床应用下处方,公立医院和诊所会收取标准费用。如个别病人在特定临床应用以外选择使用专用药物,便需自行支付药物的费用。
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购买药物(自费药物)
经证实有显着疗效,但超出医管局一般资助服务范围所能提供的非常昂贵药物。这些药物不属公立医院和诊所标准收费提供的项目。需要使用这些药物而有能力负担费用的病人须自费购买。然而,相关基金会为需要这些药物而经济上有困难的病人提供安全网。
不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药物
仅经初步医疗验证的药物、与其他替代药物相比仅具边缘效益,但成本明显昂贵的药物,以及生活方式药物(例如减肥药)。这些药物并不会包括在标准收费范围内,病人需自费购买。
医管局作为受公帑资助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不会以零售模式售卖药物予病人。一般而言,病人应从任何一间於香港注册的社区药房购买自费药物。然而,医管局药剂部提供三类自费药物给病人购买,包括(一)安全网涵盖的药物、(二)不容易从社区药房购得的专科药物,以及(三)服务运作所需的药物(例如:注射药物)。医管局药剂部可供病人购买的自费药物名单已上载於医管局的互联网页,并不时更新,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