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建议委员会审议申请纳入医管局药物名册的新药物和新的适应症。委员会每三个月(即每年的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举行季度会议。
医管局作为受公帑资助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其药物名册的涵盖范围应根据临床服务的需要而厘定。
药物建议委员会采用实证为本的方针和依循药物的安全性、疗效和成本效益三大原则,评审入药申请,并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国际间的建议和做法、科技的转变、疾病状况、病人用药的依从性、生活质素、用药的实际经验,以及专业人士和病人团体的意见。
提供医疗服务涉及复杂的程序,在某些情况下或需以其他既定的机制处理入药申请,以确保服务运作和供应畅顺。医管局在评审药物时会尽量遵循新药物的评审原则。然而,部份药物未必备有所需实证,又或有实际的临床服务需要使用某些药物。在这些情况下,处理新药物的入药评审机制未必完全适用。以下药物类别不属药物建议委员会的审议范围,其入药申请会由药物名册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后纳入药物名册。
一) 解毒剂及在紧急情况下应用的药物;
二) 杀菌和消毒剂;
三) 血液产品(重组制品除外);
四) 诊断剂(包括放射性药物);
五) 输注液和电解质;
六) 静脉输注和口服营养剂;
七) 医疗气体;
八) 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九) 疫苗;
十) 维他命和矿物质补充剂;和
十一) 药物名册内现有药物于同一适应症上具有同等疗效但有成本优势的新剂型 / 剂量。
获委员会推荐的新药物和新的适应症会于会议后纳入药物名册。公众可于医管局的药物名册互联网页内取得委员会的会议议程,时间表和审议结果。
- 医管局药物建议委员会入药申请表 (只备英文版)
- 医管局药物名册委员会入药申请表 (只备英文版)
- 医管局药物建议委员会 - 附录A. 安全网入药申请表(只备英文版)
- 向医管局『药物建议委员会』/『药物名册委员会』提交入药申请的指引(只备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