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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g Formulary Committee

药物名册委员会

 

药物名册委员会专责管理和检讨药物名册。

职权

药物名册委员会的职权为:

一)      管理和检讨药物名册,以便为医管局辖下所有机构提供统一的用药标准和参考;
二)      每两年或按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求,全面检讨药物名册;
三)      就医管局药物名册的管理和运作事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建议;和
四)      就药物名册的运作事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建议所需的专家小组数量。

组成

药物名册委员会的主席由七个联网的药事委员会主席互选产生,任期两年。选举过程通常于双年检讨药物名册前进行,而主席可在其他联网药事委员会主席的共识下获得延任。药物名册委员会的组成有助制定合理和平衡的决定,以符合不同联网的服务需求。如有需要,药物名册委员会亦可从专家小组增选额外的委员。药物名册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一)    医管局总办事处负责管理药剂服务的总监;
二)    其余六名联网药事委员会主席;和
三)    总药剂师。

所有药物名册委员会的委员均根据其职位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