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藥物名冊會每三個月(即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進行更新,以反映下列在既定機制下獲相關委員會通過的修改項目:
一) 在最近一次藥物建議委員會會議中獲准納入藥物名冊的新藥物和新適應症的臨床應用範圍;
二) 不屬藥物建議委員會職權範圍而獲准納入藥物名冊的新藥物;
三) 因應額外撥款和擴大安全網資助範圍而需重組類別的藥物;
四) 因應藥物名冊雙年全面檢討而獲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核的變動;和
五) 剔除已停用或停產的藥物。
獲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的新藥物會以黃色標示,以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