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管理委員會
藥事管理委員會直屬總監會議,負責醫管局整體的藥物管理。其下設有不同的功能委員會,以支援藥物管理的工作,從而確保政策制定和實施貫徹一致,並清楚釐定不同委員會在機構和聯網層面上就藥物管理事宜所擔當的角色。
職權
藥事管理委員會的職權為:
一) 建議醫管局藥物管理政策和制訂指引;
二) 統籌藥物政策和指引的推行和提供所需的支援;
三) 監察和評估藥物政策對合理用藥的影響;
四) 監督藥物名冊的發展和管理;
五) 在周年規劃和檢討安全網資助範圍過程中,決定不同藥物計劃的優次順序;和
六) 進行用藥檢討。
組成
藥事管理委員會主席由醫管局總辦事處負責管理藥劑服務的總監出任(即現任聯網服務總監)。藥事管理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一) 藥物建議委員會、藥物名冊委員會、藥物評選委員會和藥物安全委員會主席;
二) 所有聯網藥事委員會主席;
三) 總藥劑師;
四) 總護理行政經理;和
五) 增選兩名來自本地大學醫療相關學科的學者(例如:臨床藥理學家)。
列席者:所有聯網藥劑部的臨床服務統籌。
所有藥事管理委員會的委員均根據職位委任,而增選學者則由醫管局總辦事處相關的服務總監邀請和委任,每兩年可作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