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團體,其職能載於香港法例第113章《醫院管理局條例》第四條。

醫院管理局的職能:

規劃及建設公立醫院

就公眾對公立醫院服務的需求及應付該等需求所需的資源,向政府提供意見

管理及發展公立醫院系統
就公眾使用醫院服務需付的費用,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建議恰當的政策
管理公立醫院

促進、協助及參與培育提供醫院或
有關服務的人士

 

任務 : 圖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