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團體,其職能載於香港法例第113章《醫院管理局條例》第四條。
醫院管理局的職能:
- 管理及掌管公立醫院
- 就公眾對公立醫院服務的需求及應付該等需求所需的資源,向政府提供意見
- 管理及發展公立醫院系統
- 就公眾使用醫院服務須付的費用,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建議恰當的政策
- 設立公立醫院
- 促進、協助及參與培育提供醫院或有關服務的人士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團體,其職能載於香港法例第113章《醫院管理局條例》第四條。
醫院管理局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