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揚、意見及投訴


醫管局的兩層投訴處理機制

第二層機制 - 上訴


若投訴人不滿醫院就其初次投訴的調查結果及回覆,可向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 (委員會) 提出上訴。委員會是醫管局大會下的一個委員會,負責獨立審議及決定所有上訴個案。委員會會確保醫管局的投訴機制穩妥而有效,亦會以獨立、公平、公正、全面及適時的原則處理投訴及上訴個案。委員會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委員會成員),其成員都不是醫管局行政人員,亦非醫管局僱員。各成員的身份獨立,會以公平公正原則審議所有投訴,其決定代表醫管局就投訴個案的最終決定。不過,公眾投訴委員會的決定,並不影響投訴人向其他機構提出申訴。

提出上訴時,請提供你的姓名及聯絡方法,並以點列形式陳述上訴指稱,同時一併提交院方/局方的書面回覆副本。如上訴的事宜尚未由醫院/局方作具體及全面回應,或醫院/局方可就該事宜作進一步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有關個案會交由個別醫院/局方按第一層投訴機制再作回覆。

基於職權範圍,委員會不能處理涉及以下範疇的個案 (詳情請參閱委員會職權範圍
除此之外,如投訴人的上訴事宜在醫院/局方於第一層投訴機制處理時已獲承認有不足之處,委員會將不會就該項指稱再作審議或決定。

委員會秘書處聯絡資料(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上訴的目標回覆時間︰6個月(複雜個案或需時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