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核個案之覆核機制
已批核個案之覆核機制
申請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資助)時,申請人必須向醫務社工提供完整、準確、真確及適時的資料,以供評估和核對。為了確保醫療費用援助制度健全及防止被濫
用,醫院管理局於 2007年3月成立覆核組(減免申請) (2008年改稱醫療費用減免組),負責:
- 預防和偵查醫療費用減免、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的詐騙和濫用
- 對干犯與詐騙有關罪行的嫌疑人士採取恰當行動
為達致上述目標,醫院管理局於總辦事處及各醫院聯網設立的覆核機制會:
- 就懷疑詐騙醫療費用減免、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的個案進行深入調查
- 定期隨機抽查已批核的個案
- 對有高風險出現詐騙及濫用的個案加以覆核
- 與醫院管理局內部、政府部門、銀行、僱主及其他人士作資料核對
申請減費重誠信
醫療費用減免、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乃為有需要的病人而設。醫院管理局設立的覆核組會定期覆查已批核的個案。申請人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真確及適時的資
料,並在取得經濟援助的有效期間,向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呈報申請表內的任何資料更改。
切勿以身試法
騙取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的資助乃屬刑事罪行,除可導致病人喪失資格外,病人/申請人/病人家庭成員可因觸犯
盜竊罪條例(香
港法例第210章)而被起訴。任何觸犯盜竊罪的人士,一經定罪,可被判入獄
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