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检讨和筛选机制
医管局自2005年7月起实施药物名册,目的是透过统一公立医院和诊所的药物政策和用药,确保病人可公平地获处方具成本效益,并经验证安全和有效的药物。药物名册的持续是经相关专家定期评估新药物和检讨现行名册内的药物。目前,药物名册分为下列四类:
- 通用药物 – 经证实对病人有关临床情况适用和有效,并可供一般使用的药物。公立医院和诊所提供这类药物时,会收取标准费用。
- 专用药物 – 在特定的临床应用下经专科医生特别授权使用的药物。如这类药物在特定的临床应用下处方,公立医院和诊所会收取标准费用。如个别病人在特定的临床应用以外选择使用专用药物,便须自行支付药物的费用。
- 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购买药物(自费药物) – 经证实有显著疗效,但超出医管局一般资助服务范围所能提供的非常昂贵药物。这些药物不属公立医院和诊所标准收费提供的项目。需要使用这些药物而有能力负担费用的病人须自费购买。然而,相关基金(包括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会为需要这些药物而经济上有困难的病人提供安全网。
- 不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药物 – 仅经初步医疗验证的药物、与其他替代药物相比仅具边缘效益,但成本明显昂贵的药物,以及生活方式药物(例如:减肥药)。这些药物并不包括在标准收费范围内,病人须自费购买。
为确保临床服务和用药能跟随医疗科技和科研实证的最新发展,医管局设有既定机制按需要和定期检讨药物名册。检讨过程以实证为本,并会依据药物安全性、疗效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和参考国际间的做法以及专业人士和病人团体的意见。
医管局会每季检视安全网的涵盖范围,以考虑是否纳入更多的自费药物,放宽现有安全网药物的临床应用,或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资助的药物纳入撒玛利亚基金的涵盖范围。
更多有关药物名册的详情,可参阅
医管局药物名册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