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檢討和篩選機制


醫管局自2005年7月起實施藥物名冊,目的是透過統一公立醫院和診所的藥物政策和用藥,確保病人可公平地獲處方具成本效益,並經驗證安全和有效的藥物。藥物名冊的持續是經相關專家定期評估新藥物和檢討現行名冊內的藥物。目前,藥物名冊分為下列四類: 為確保臨床服務和用藥能跟隨醫療科技和科研實證的最新發展,醫管局設有既定機制按需要和定期檢討藥物名冊。檢討過程以實證為本,並會依據藥物安全性、療效和成本效益的原則和參考國際間的做法以及專業人士和病人團體的意見。

醫管局會每季檢視安全網的涵蓋範圍,以考慮是否納入更多的自費藥物,放寬現有安全網藥物的臨床應用,或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資助的藥物納入撒瑪利亞基金的涵蓋範圍。

更多有關藥物名冊的詳情,可參閱醫管局藥物名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