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醫療保障是公營醫療收費改革重要的一環。由2026年1月1日起,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外,建立第二層安全網,為合資格病人設立無需經濟審查的每年一萬港元公營醫療服務費用上限–「全年收費上限」。申請獲批後,該年度內病人將無需再支付任何「合資格醫療費用及收費」。新措施旨在幫助市民減輕一旦不幸患上突發重病或長期病而衍生的沉重醫療費用負擔。
全年收費上限指引申請資格:
*「符合資格人士」是指根據憲報,(i)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 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ii)身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或 (iii)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認可的其他人士。
有效期限: 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以曆年度作計算﹙即 1月1 日至12月31日﹚。
全年收費上限的涵蓋範圍:
| 合資格的公營醫療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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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藥物及醫療器械除外。有關合資格的公營醫療服務,詳情請參閱全年收費上限指引
提交申請
其他需注意的事項
有關「全年收費上限」詳情,包括申請資格、合資格的公營醫療服務、提交申請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項,請參閱全年收費上限指引。
查詢
公立醫院繳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