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辦法
1. 親自付款
a)繳費處/會計部
閣下可於辦公時間內往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的繳費處/會計部以支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信用卡(VISA、MasterCard、銀聯卡、JCB)或電子錢包(支付寶、AlipayHK、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付款。於繳費處/會計部辦公時間以外,請前往醫院急症室登記處付款(長洲醫院除外)。
b)「一站式電子服務站」
閣下也可利用設置於醫院內「一站式電子服務站」(電子服務站) 以「八達通」、信用卡(VISA、MasterCard、或電子錢包(支付寶、AlipayHK、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自助付款。「八達通」及信用卡於「一站式電子服務站」(電子服務站) 每次交易最高付款額分別為港幣3,000元和1,000元。詳情可瀏覽https://video.ha.org.hk/content?categoryId=15&subCategoryId=40網頁。
2. 郵遞
請將劃線支票、匯票或本票,寄往前頁左下角所示地址的繳費處/會計部收。抬頭請註明「醫院管理局」。請在支票、匯票或本票背頁寫上病人姓名及
賬單編號/尚欠款項結單編號,並預留足夠郵遞時間。
切勿郵寄現金。(見備註iv)
3. 「轉數快」
閣下可使用支援「轉數快」二維碼的銀行或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的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列印於賬單或尚欠款項結單上的「轉數快」二維碼,便能繳費。(見備註iv)
4. 網上銀行服務 / 手機應用程式
閣下可使用銀行提供的網上理財服務(見備註iii & iv)或下載醫院管理局手機應用程式「HA Go」繳費。詳情可瀏覽
https://www2.ha.org.hk/hago/features/payment-related/pay-ha 網頁。
5. 「繳費靈」
於「繳費靈」終端機開立戶口後,閣下可致電18033或登入網頁
www.ppshk.com繳付費用。如需查詢「繳費靈」之服務及登記詳情,請致電「繳費靈」熱線 2311 9876。醫院管理局「繳費靈」商戶編號:
83。每個賬戶號碼每日最多只能繳交三次。(見備註iii & iv)
6. 銀行自動櫃員機
閣下可使用任何銀通成員銀行之提款卡或附有提款功能之信用卡到任何貼有「繳費易」標誌的櫃員機繳費。醫院管理局「繳費易」櫃員機商戶編號:
9083(賬類:
01).(見備註iii & iv)
7. 於7-Eleven便利店以現金繳費
閣下可攜同賬單/尚欠款項結單於全港各7-Eleven便利店繳費。每次交易最高付款額為港幣5,000元。(見備註iii & iv)
備註
i. 符合資格人士符合資格人士必須向繳費處/會計部出示下列文件;否則,閣下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
- 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或 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證
- 11歲以下兒童: 香港兒童身份證; 或顯示病人香港永久居留之身分為"確定"的出生證明書; 或病人之有效香港入境 / 居留證明書
- 未滿42天的初生嬰兒: 顯示病人於香港出生的醫院文件; 及病人父/母之香港身份證或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發出之有效身分 / 旅遊證明文件。如父/母非香港永久居民,需帶同以証實其香港居留權之文件
ii. 對未清繳賬單徵收行政費
如由賬單發出日起計60日內仍未清繳賬款,則會被徵收相等於所欠數額5%的行政費(上限為港幣1,000元)。如由賬單發出日起計90日內仍未清繳,則會被加徵相等於所欠數額10%的額外行政費(上限為港幣10,000元)。
iii. 款項過戶所需時間
由於款項過戶需時,如閣下並非使用醫院管理局手機應用程式繳費,請預留最少三個工作天以便處理閣下款項過戶。
iv. 清繳賬單次序
所有付款將按賬單及服務日期的先後次序繳付尚未清繳的賬單,經「轉數快」、銀行自動櫃員機、7-Eleven便利店或郵遞支票繳付指定賬單除外。
v. 多繳款項的處理
多繳款項餘額將用以繳付其他尚未清繳的賬單。抵銷後餘額將以支票或入賬於繳費的信用卡/「轉數快」賬戶退還病人。
vi. 收據簽發
如閣下並非於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的繳費處/會計部繳費,本局只會在閣下要求下才發出收據。請保留有關付款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