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大会有效发挥其角色及行使职权,大会成立了12个专责委员会,包括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工程拓展委员会、行政委员会、紧急应变策导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讯科技服务委员会、中央投标委员会、医疗服务发展委员会、公众投诉委员会、职员上诉委员会及支援服务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