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及醫院員工於治療或診症期間需要傳譯服務以方便溝通,可透過有關醫院或診所安排傳譯服務。一般情況下,傳譯服務可按病人到診的時間預先約定所需的傳譯服務;在非預約的情况下,例如因急症入院,醫院員工會視乎需要或按病人要求即時安排傳譯服務。
為加強與病人溝通,除傳譯服務外,醫管局亦提供中、英文及其他語言的標準回應提示卡、載有常見疾病資料及同意書的病人單張,涵蓋阿拉伯語、印尼語、孟加拉語、法語、德語、北印度語、日語、韓語、馬來語、尼泊爾語、葡萄牙語、旁遮普語、僧伽羅語、西班牙語、他加祿語、泰語、烏爾都語和越南語。患者可參照以下所示的國家國旗向醫管局職員表達自己的語言。
目前,傳譯服務主要由服務承辦商、司法機構政務處特約傳譯員(包括方言)、有關大使館 / 領事館(手語傳譯除外)或義工。現時由服務承辦商提供17種語言(阿拉伯語、印尼語、孟加拉語、法語、德語、北印度語、日語、韓語、尼泊爾語、普什圖語、旁遮普語、僧伽羅語、西班牙語、他加祿語、泰語、烏爾都語和越南語)的傳譯服務,包括手語傳譯。
請到其他語言網頁,瀏覽關於醫管局醫院診所及收費的資訊。 https://www3.ha.org.hk/em/
需要傳譯服務的少數族裔患者可以在下列情況下向醫院工作人員尋求協助:
情況 |
例子 |
傳譯服務 |
查詢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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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門診或專科診所的醫療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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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期間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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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辦商提供的語言類型及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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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日 |
週一至週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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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型 |
現場傳譯服務 / 電話傳譯服務 / |
電話傳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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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類型 |
阿拉伯語 / 印尼語 / 孟加拉語 / 法語 / 德語 / 北印度語 / 日語 / 韓語 / 尼泊爾語 / 普什圖語 / 旁遮普語 / 僧伽羅語 / 西班牙語 / 他加祿語 / 泰語 / 烏爾都語 / 越南語 手語 |
印尼語 / 孟加拉語 / 北印度語 /尼泊爾語 / 旁遮普語 / 他加祿語 / 泰語 / 越南語 / 烏爾都語 |
根據病人的情況,住院病人可以要求醫院工作人員在必要時提供清真食物或素食。
如果英文版本和外文版本之間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