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

药物名册是经由相关委员会根据既定机制定期评估新药物和检讨现行名册内的药物後而制定。
 
  • 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管局的整体药物管理。
  • 药物建议委员会负责定期评估新药物和厘定其适应症的临床应用,以决定是否纳入药物名册。
  • 药物名册委员会负责定期评估不属药物建议委员会审议范围内的新药剂制品。委员会每两年检讨药物名册,以移除过时的药物和调整个别药物的临床应用。当有医疗机关发出警示,致令临床医疗工作或须作出调整时,委员会亦会按需要检讨药物名册。
  • 多个专家小组为上述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援。

药物评审和药物名册的检讨过程采用实证为本的方针和依循药物的安全性、疗效和成本效益三大原则,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国际间的建议和做法、科技的转变、疾病状况、病人用药的依从性、生活质素、用药的实际经验,以及专业人士和病人团体的意见。
 
药物名册每三个月更新一次,以反映在既定机制下获相关委员会通过的修改项目,包括新药物和新适应症的临床应用规范,以及因应额外拨款、双年全面检讨和按需要检讨药物名册而重组类别的药物。为提高入药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加强与病人团体的沟通,医管局会上载药物建议委员会每次会议所讨论的药物名单和入药申请结果至互联网页,供持份者参考。

医管局会继续依循合理使用有限公共资源以惠及更多病人的原则,并参考临床研究和科研实证的最新发展,检讨药物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