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示

私隐政策

一般来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不会透过医院管理局网站 www.ha.org.hk(医管局网站)向阁下索取任何个人资料。然而,如阁下向医管局提交任何个人资料﹝例如向我们提出意见或回应﹞,请在提交个人资料前先阅读以下「告示」。

 [告示]

医管局是管理香港公立医院的法定机构。本机构职员可能会要求阁下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将用于意见回应、登记接收最新消息、申请职位、个人个案、进行疾病预防计划及/或调查之有关目的,或其他 阁下被邀提供个人资料之目的。

为不同需要,医管局可能不时邀请阁下透过医管局网站提交个人资料,资料提供纯属自愿性质。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电话/传真号码、地址或电邮地址。医管局邀请阁下提交此等资料时,会列出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告知阁下如何查阅或更正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在阁下提供个人资料时,请确保资料准确和完整。如阁下未能提供所需的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将会影响我们对阁下个案的考虑。

请留意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会提供予下述适当人士: 除上述各点外,医管局只会在以下情况使用、披露或转交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在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其他用途前,医管局会先征询阁下的同意。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阁下可查阅及/或更改个人资料。请于办公时间内,联络医管局总部的资料管理主任,地址为香港九龙亚皆老街147B医管局大楼五楼529N室保障个人资料组。

你亦可参考 医院管理局保障个人资料政策及措施指引

医管局将记录此网站的浏览概况,过程并不涉及收集任何可确认个人身份的资料。记录目的为编写统计报告,及分析与电脑系统相关的问题,以助医管局改善医管局网站。

此私隐政策已翻译成中文。如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或不清晰之处,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