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办法

1. 亲自付款

a)缴费处/会计部

阁下可于办公时间内往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的缴费处/会计部以支票、现金、「易办事」、「八达通」、信用卡(VISA、MasterCard、银联卡、JCB)或电子钱包(支付宝、 AlipayHK、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付款。于缴费处/会计部办公时间以外,请前往医院急症室登记处付款(长洲医院除外)。

b)「一站式电子服务站」

阁下也可利用设置于医院内「一站式电子服务站」(电子服务站) 以「八达通」、信用卡(VISA、MasterCard)、或电子钱包(支付宝、AlipayHK、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自助付款。 「八达通」及信用卡于「一站式电子服务站」(电子服务站) 每次交易最高付款额分别为港币3,000元和1,000元。详情可浏览https://video.ha.org.hk/content?categoryId=15&subCategoryId=40网页。



2. 邮递

请将划线支票、汇票或本票,寄往前页左下角所示地址的缴费处/会计部收。抬头请注明「医院管理局」。请在支票、汇票或本票背页写上病人姓名及账单编号/尚欠款项结单编号,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 切勿邮寄现金。 (见备注iv)


3. 「转数快」

阁下可使用支援「转数快」二维码的银行或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的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列印于账单或尚欠款项结单上的「转数快」二维码,便能缴费。 (见备注iv)


4. 网上银行服务 / 手机应用程式

阁下可使用银行提供的网上理财服务(见备注iii & iv)或下载医院管理局手机应用程式「HA Go」缴费。详情可浏览 https://www2.ha.org.hk/hago/zh-cn/features/payment-related/pay-ha 网页。


5. 「缴费灵」

于「缴费灵」终端机开立户口后,阁下可致电18033或登入网页www.ppshk.com缴付费用。如需查询「缴费灵」之服务及登记详情,请致电「缴费灵」热线 2311 9876。医院管理局「缴费灵」商户编号:83。每个账户号码每日最多只能缴交三次。 (见备注iii & iv)


6. 银行自动柜员机

阁下可使用任何银通成员银行之提款卡或附有提款功能之信用卡到任何贴有「缴费易」标志的柜员机缴费。医院管理局「缴费易」柜员机商户编号:9083(账类: 01).(见备注iii & iv)


7. 于7-Eleven便利店以现金缴费

阁下可携同账单/尚欠款项结单于全港各7-Eleven便利店缴费。每次交易最高付款额为港币5,000元。 (见备注iii & iv)


备注

i. 符合资格人士
符合资格人士必须向缴费处/会计部出示下列文件;否则,阁下须缴付非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 ii. 对未清缴账单征收行政费
如由账单发出日起计60日内仍未清缴账款,则会被征收相等于所欠数额5%的行政费(上限为港币1,000元)。如由账单发出日起计90日内仍未清缴,则会被加征相等于所欠数额10%的额外行政费(上限为港币10,000元)。

iii. 款项过户所需时间
由于款项过户需时,如阁下并非使用医院管理局手机应用程式缴费,请预留最少三个工作天以便处理阁下款项过户。

iv. 清缴账单次序
所有付款将按账单及服务日期的先后次序缴付尚未清缴的账单,经「转数快」、银行自动柜员机、7-Eleven便利店或邮递支票缴付指定账单除外。

v. 多缴款项的处理
多缴款项余额将用以缴付其他尚未清缴的账单。抵销后余额将以支票或入账于缴费的信用卡/「转数快」账户退还病人。

vi. 收据签发
如阁下并非于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的缴费处/会计部缴费,本局只会在阁下要求下才发出收据。请保留有关付款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