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一) 問: 發覺自己 / 家人有精神問題,如何能夠得到精神科服務?
答: 當發覺自己或家人有精神問題,應及早找家庭醫生或到普通科門診求診,醫生會因應求診者的情況寫轉介信給他/她到精神科中心求診。求診者須帶同轉介信,親身到指定的精神科中心,精神科中心的職員會為求診者作初步評估及預約見醫生的日期。

(二) 問: 已經多年沒有覆診,現在想覆診應如何辦理有關手續?
答: 若病人想再到精神科中心覆診,請致電與精神科中心職員聯絡預約覆診日期,若病人已有兩年沒有到精神科中心覆診,則需重新辦理求診手續。

(三) 問: 家人已在精神科門診預約見醫生,但二個月後才可見醫生,期間如家人精神狀態不穩定,應如何處理?
答: 如發現家人精神狀況不穩定,應立刻帶他/她向家庭醫生求診,如遇緊急情況,立即送病人往醫院急症室求醫或報警求助。如有查詢或需要協助可致電2307 0276本院社區精神科緊急服務熱線或2466 7350醫院管理局24小時精神科熱線與醫護人員聯絡。

(四) 問: 我病情已穩定,可否不再覆診及不服藥?
答: 一般精神病者需要長期服藥以穩定病情,病者不應自行停止服藥或不再覆診。請與主診醫生商討有關你的治療計劃及覆診安排。

(五) 問: 如何申請傷殘津貼 / 綜援?
答: 請與你的主診醫生商討需要申請傷殘津貼 / 綜援,或向醫院 / 門診部的醫務社工求助。葵涌醫院醫務社會服務部查詢電話2959 8218。

(六) 問: 如何申請轉換主診醫生?
答: 葵涌醫院及轄下各精神科中心會為病人安排主診醫生。病人或家屬若對病情,治療或個人問題有疑問,請向主診醫生提出,醫生樂意為他們提供資料及協助。主診醫生對病人的背景、病因、治療有深入了解及會跟進病人的進展,因此病人保持與主診醫生密切溝通比轉換主診醫生更合宜,若病人因特別原因申請轉換醫生,可向病房經理提出,部門主管會就個別情況作出安排。

(七) 問: 如何申請調往其他病房?
答: 葵涌醫院因應病人情況和申請入院程序,安排病人入住不同類別的病房。一般而言,病人在精神狀況不穩定的期間,會被安排入住精神科急症病房(急性病房屬禁閉式病房)。病人情況穩定之後,會被轉介入住精神科復康病房或急症續護病房(復康病房或急症續護病房屬開放式病房)繼續接受治療。
如病人 / 家屬對病房設施 / 服務有意見,或要查詢調往其他病房的詳情,請與病房經理 / 病人聯絡主任聯絡。

(八) 問: 打針及吃藥後感到不適,應如何處理?可否停止服藥及不打針?
答: 如服藥或打針後感到不適,請與主診醫生 / 病房或精神科中心的護士商討,他們會向你提供舒緩不適的意見。醫院亦會因應你的情況調校藥物,但你不可自行停止服藥。

(九) 問: 如何提前 / 延遲 / 更改覆診日期?
答: 病人需按精神科中心的安排,依期覆診,若需要更改覆診日期,請與精神科中心的職員聯絡,以便作出安排,病人應避免延遲覆診,因沒有足夠藥物可引致病情不穩定或惡化。

(十) 問: 最近搬到葵涌區居住,應到哪一門診覆診,如何辦理有關手續?
答: 病人在搬遷或更改地址之前,請通知精神科中心的職員,職員會因應病人的住址,協助他們辦理手續及安排他們到就近的精神科中心覆診。

(十一) 問: 如何申請調往其他精神科醫院 / 精神科中心?
答: 為方便市民得到所需的醫療服務,醫院管理局就市民居住地點,安排市民到就近的醫院 / 門診求診。葵涌醫院為區內市民提供全面的精神科住院、門診及專科服務。除特殊情況外,本院不會安排病人調往其他精神科醫院 / 精神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