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關愛基金


關愛基金(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為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提供援助,特別是那些未能納入社會安全網,或身處安全網卻又有一些特殊需要未能受到照顧的人。此外,基金也可考慮推行先導項目,協助政府硏究有哪些措施可考慮納入其常規資助及服務範圍。

基金於2011年年初成立,由當時的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和統籌基金的工作。督導委員會轄下成立了執行委員會和四個小組委員會(教育、民政、醫療和 福利),以支援基金的運作。

政府自2012年12月重設扶貧委員會後,關愛基金由2013年起納入扶貧委員會的工作範圍內。委員會下設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會繼續推行基金現行的援助項目和構思新計劃,並且繼續發揮基金的先導作用,推出不同的試驗計劃,協助政府研究應否把計劃納入政府的恆常資助和服務。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於2011/12,基金已先後公布推出兩個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及第二階段計劃1),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醫務衞生局的監督下,負責醫療援助項目的行政運作。

首階段計劃 (特定自費癌症藥物)


首階段計劃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資助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以醫治特定的癌症類別。首階段計劃按照撒瑪利亞基金的機制運作。

「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及「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計劃


為了讓關愛基金履行宗旨,發揮基金補漏拾遺的功能及先導作用,醫管局於2017年8月推行兩項新增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資助有需要而合資格的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以及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該兩項新增計劃分別名為「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及「資助合資格的公立醫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

1 第二階段計劃於2012年1月16日推行,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但有經濟困難的病人,使用特定自費藥物。第二階段計劃與撒瑪利亞基金互相配合,把病人的藥費分擔比率由原來家庭年度可動用財務資源最高的30%劃一調低至20%,提供額外資助予病人購買特定自費藥物。第二階段計劃獲得政府批准,由2012年9月1日起被納入政府恆常資助範圍(即撒瑪利亞基金)之內。恆常化落實後,第二階段計劃已於2012年8月31日停止運作。